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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做好2019年一般困难户和无房户申报农村危房改造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新农人刘生
    2019-05-24 05:11:47   转载
    关于做好2019年一般困难户和无房户申报农村危房改造的通知

     

    各村党支部、村委会,有关单位:

    根据《于都县2019年全面推进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》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,为做好2019年一般困难户和无房户申报危房改造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申报范围

    对非“四类对象”,但又符合“一户一宅”政策(含无房户)一般农户的D级危房拆旧建新。

    二、申报程序

    1、户申报—村初审—乡审查—县审批。

    2、村组、乡做好《利村乡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一般困难户及无房户建房公示名单》,公示期限不能少于7天,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《于都县2019年农村住房安全保障一般困难农户拆旧建新(含无房户)“一事一议”审批表》。

    3、驻村领导、村书记、主任,包组干部、责任帮扶干部做好每户的审核。

    4、通过“一事一议”方式报乡汇总后,统一报请县住房安全保障推进指挥部研究审批。

    三、入户审查

    有下列情形的农户不列入新建房屋补助对象。一是有安全住房需要分户建房;二是一栋危房需要分成2户(或以上)建房;三是父母和子女、兄弟等合居需分户建房的;四是农户本人或配偶继承或受赠等方式取得私有住房;五是房屋和宅基地被政府征用拆迁获得补偿。六是农户将自己的宅基地出售给其他人,造成无宅基地修建房屋;七是其它地方有商品房或小产权房;八是往年享受过危房改造或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;九是国家干部、企事业单位职工等财政供养人员的住房改造不享受奖补政策;十是不属于家庭经济困难、低收入家庭。

    四、工作要求

    1、2019年一般困难户和无房户申报危房改造工作,各村在5月22日之前完成入户审查和公示。5月23日将《于都县2019年农村住房安全保障一般困难农户拆旧建新(含无房户)“一事一议”审批表》报规划所。

    2、各村、有关单位和责任干部做到改造底数清,入户审查须严格把关,对徇私舞弊、优亲厚友、套取资金的将移交有关部门立案处理。

     


     

    中共利村乡委员会

    利村乡人民政府

    2019年5月15日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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